上海入学,人户分离回执单如何办理?
(一)线上服务受众扩大 变化 3月1日前,仅限18周岁以上、居住在本人自购或租赁房屋内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。 3月1日起,新增“未成年人”办理情形,18周岁以下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,由其监护人进行线上“代办”。 办理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、注销业务均可。 所需材料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此前,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办理成功后,市民可选择“自取”或“快递”领取纸质回执。选择自取的,市民在接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后,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前往窗口领取;选择邮政快递的,按15元每笔的收费标准付费领取(仅限市内到付)。 服务升级后,新办理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的市民,可在“随申办”主页“亮证”模块中增加、查看、展示“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(回执)”。 可通过“随申办”APP、“随申办”微信小程序、“随申办”支付宝小程序中搜索“人户分离居住登记”,或扫描下方二维码,即可进入业务聚合页,市民可在聚合页内选择办理服务事项(居住登记受理或注销)。 ★ 小提示:不符合“不见面办理”情形的市民,可携带《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办法》规定的相关材料前往本市任意街道(镇)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办理,符合办理条件的,当场办结。 通过“一网通办”平台办理的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受理如何递交材料? A: 通过调取电子证照或拍照上传等方式上传相关材料 1、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(包括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个人户口卡等); 2、居住证明材料,包括房屋产权证、不动产权证书、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; 3、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,还需上传监护人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。 通过“一网通办”办理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后如何领取回执? A: 居住登记办理时,市民需选择回执领取方式(“受理中心自取”或“邮政快递”)。选择自取的,市民在接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后,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前往窗口领取。选择快递的,按15元每笔的收费标准付费领取(仅限市内到付)。 如何查看“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”电子回执? A: 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业务完成审核后,申请人可在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聚合页—“查询服务”—“我的证明”中查看已办理的“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”电子回执。 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如何注销? A: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迁回户籍地或不在本市居住的,可通过本市“一网通办”平台(包含 “随申办”支付宝小程序、“随申办”微信小程序、“随申办”APP),由申请本人或监护人(仅限本市未成年户籍人员)代办居住登记信息注销业务。 居住地址发生变更了怎么办? A: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地发生变化的,可通过本市“一网通办”平台(包含 “随申办”支付宝小程序、“随申办”微信小程序、“随申办”APP),重新办理居住登记